协会介绍

成都市协会简介

  四川当代物流政策咨询中心(简称:咨询中心)成立于2017年,主管单位为四川省人民政府口岸与物流办公室,隶属于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是经四川省民政厅批准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省级政策咨询服务机构。 咨询中心秉承为政府服务,为行业服务,为企业服务的宗旨,致力于为政企提供资金申报、行业研究、政策宣贯、产业规划、认定评估、标准制修订、专业培训等全方位咨询服务。 咨询中心坚持高点定位,与四川省现代物流发展促进会共同发起成立四川省现代物流与供应链专家智库,汇集国家高端智库专家、国家级行业协会负责人、四川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985和211大学教授、头部企业精英等高层资源、智慧和力量。智库专家学术背景深厚,实践经验丰富,专业研究涵盖物流、供应链、商贸、信息科技等多个产业领域,能够为政企提供全链条、多领域咨询服务。 凭借资深的专家团队与务实高效的服务理念,咨询中心已成功为200余家政企客户提供了高质量服务,累计申报项目资金突破30亿元。

我们的优势

  • 发展思路清晰

    成都市协会成立于2001年元月,主管单位是成都市交通运输局,业务指导部门是成都市现代物流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成都市协会由成都市行业企业和单位以及个人自愿组成的,经国家民政部门注册,成都市物流行业企业和单位以及个人。现有会员单位300余家,会员结构涵盖物流与采购业、生产制造业、商贸流通业、金融业、法律界、信息产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等行业。

  • 会员构成多元

    成都市协会成立于2001年元月,主管单位是成都市交通运输局,业务指导部门是成都市现代物流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成都市协会由成都市行业企业和单位以及个人自愿组成的,经国家民政部门注册,成都市行业企业和单位以及个人。现有会员单位300余家,会员结构涵盖物流与采购业、生产制造业、商贸流通业、金融业、法律界、信息产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等行业。

  • 核心企业牵头

    成都市协会成立于2001年元月,主管单位是成都市交通运输局,业务指导部门是成都市现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成都市协会由成都市物流行业企业和单位以及个人自愿组成的,经国家民政部门注册,成都市行业企业和单位以及个人。现有会员单位300余家,会员结构涵盖物流与采购业、生产制造业、商贸流通业、金融业、法律界、信息产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等行业。

  • 合作单位广泛

    成都市协会成立于2001年元月,主管单位是成都市交通运输局,业务指导部门是成都市现代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成都市协会由成都市行业企业和单位以及个人自愿组成的,经国家民政部门注册,成都市行业企业和单位以及个人。现有会员单位300余家,会员结构涵盖物流与采购业、生产制造业、商贸流通业、金融业、法律界、信息产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等行业。

成都市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是四川当代物流政策咨询中心

第二条 本会的性质:本会是由从事****和有关技术及其相关产业的企事业单位和为其服务的有关部门及个人自愿结成的行业性、地方性、具有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若正式党员人数少于3名暂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的条件,可以通过建立联合党组织或指定一名党员担任党建工作联络员或由上级党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等方式,在本会开展党的工作。

本会邀请党组织负责人参加或列席本会管理层会议。党组织对本会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业务活动、大额经费开支、接收大额捐赠、开展涉外活动等提出意见。

第四条  本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倡导和践行“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诚实守信、恪守非赢利原则、及时披露信息(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书;价格部门的收费标准;经会员大会讨论通过的会费及其它收费标准;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的章程或章程摘要;接受捐赠、资助的情况;年度工作和财务报告;各项制度;年度或有关事项变更的审计报告等)。单位设立的目的是:持以服务为宗旨,反映行业情况和意见,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行业服务,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企业行为,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投入人承诺对投入本会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本款所称投入人是指除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捐赠单位(捐赠人)承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本款所称捐赠单位(捐赠人)是指除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第五条 本会接受成都市民政局和成都市商务局监督管理。

第六条 本会住所设在: 成都市总府路2号时代广场A座9楼906B室,邮政编码:610000。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组织进行行业调查,政策与理论研究,定期向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交有关本行业(专业或研究领域)的调查报告,全面反应本行业(专业或研究领域)存在的发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协助政府做好社会管理。

(二)协调本协会内外的关系,促进对内对外横向经济联系和理论交流;加强同行业合作,促进会员间信息交流与合作。

(三)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开展有关行业标准的制定、资质审核、市场准入资格认证、人员培训、项目论证、创优达标考评等工作,接受政府主管部门授权或委托的其它工作。

(四)调解内部纠纷,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密切协会与政府、协会与会员和协会与社会的和谐关系。

(五)起草楼宇经济行业发展规划,对行业发展进行指导。提高全行业的整体素质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根据需要开展有利于本行业发展的活动;

(六)开展行业调查,咨询服务和信息平台建设,搞好行业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

(七)对本行业的楼宇标准实行监督,开展行检、行评和认证工作,发布行业信息,推荐优质楼宇产业;

(八)受托对行业内重大的投资、改造、开发项目进行前期论证,并参与项目的监督;

(九)促进楼宇产业市场流通,保护合理竞争,规范行业行为;

(十)参与或组织行业科技成果鉴定,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降低能耗,大力开展环境保护工作;

(十一)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国际技术交流和往来,组织出国考察、接待国外来访、组织行业的国内外展销会等活动。参与培育我市的专业市场;

(十二)组织开展本行业及社会公益事业活动,承担相关单位及其他社会会委托办理的事项。

入会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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