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充征集《四川省现代物流业规划建设项目(2021—2023年)》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决策部署,加快提升我省物流业整体水平,充分发挥物流业新兴先导型作用,推动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部门2021—2023年支出规划和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川财预〔2020〕49号)要求,四川省人民政府口岸与物流办公室拟在全省物流业主要支持方向和重点领域征集一批“十四五”期间拟建设的物流项目并按程序选择纳入《四川省现代物流业规划建设项目(2021—2023年)》储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思路2021年省现代物流业规划建设项目工作将继续深度融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大力实施“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发展战略,加快推动形成“四向拓展、全域开放”全面立体开放新态势。认真落实“承接主体应以大型项目和地方政府为主” 和突出对外开放平台建设的工作要求,坚持基础性、公共性、公益性、示范性原则,以降本增效、提升服务为目的,深化物流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二、征集范围和内容(一)征集项目范围:符合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重大、重点物流项目,市(州)人民政府为落实当地物流业发展规划而开展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等。(二)征集项目主要内容包括:物流通道建设、物流节点建设、物流服务网络平台建设、物流市场主体建设、航空物流建设。1.物流通道建设。国际铁路、公路、水运等陆海新通道物流服务建设项目。2.物流节点建设。重点物流园区(中心)、场站(港口)、无水港等新建和改扩建;口岸、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申建及功能拓展。3.物流服务网络平台建设。物流集疏运、城乡配送、应急物流建设;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服务网络节点建设;深化四川(西部)物流大数据中心、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推动物流信息整合,实现数据互通共享;物流业信用体系建设;智慧物流技术创新试点、数字经济物流创新服务平台建设。4.物流市场主体建设。物流供应链服务建设;第三方物流建设;物流科技创新;物流业标准体系、诚信体系、统计体系等建设推广。5.航空物流建设。国际航空枢纽、国际航线类、国际机场临空物流产业布局建设;机场客货运功能改造,优化客货作业流程、中转流程、运行设备更新;基地航空公司建设;无人机快递在物流领域推广应用;通用航空业建设。三、征集要求征集项目本着企业(单位)自愿原则,市(州)项目由市(州)口岸物流主管部门推荐上报;省级项目由业主单位直接申报。原则上每个企业(单位)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所有申报项目均需符合以下申报要求和相关指南要求。(一)市(州)项目。面向市(州)征集项目,重点围绕“十四五”期间地方人民政府为落实当地物流业发展规划拟开展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优先征集市(州)已纳入国家、省级相关物流业发展规划或发展战略的物流项目,其次重点征集已纳入市(州)、县(市、区)物流业发展、产业布局、城市发展等规划的物流项目,企业(单位)在申报项目时请自行提供相关依据。市(州)口岸物流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开展属地项目征集工作,在企业(单位)自愿向属地申报项目基础上,负责审查项目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并集中向省政府口岸物流办推荐上报。(二)省级项目。省级重大、重点物流项目征集主要面向四川省境内注册或位于四川省境内的中央在川单位、省属国有(控股)企业和有关省级单位“十四五”期间拟建设的项目。企业(单位)在申报项目时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包含:项目需求论证、控制价论证等),项目由企业(单位)直接向省政府口岸物流办进行申报并提交申报资料。(三)征集项目时不接受申报的内容。本次征集项目不接受非支持主要内容以外的项目申报和年度物流规划建设内容(含2020年已完成)中涉及有基础设施建设等内容的项目申报(如:规划、设计、监理、招标、征地、拆迁、场地平整、道路、办公房、宿舍、展示室、水电、绿化、桥梁、港口、场站、专用线、连接线等)。本次征集项目已享受省级其他相关政策支持的,不再重复支持。四、申报方式项目申报需按时完成网络申报和书面申报。(一)网络申报。所有申报项目的企业(单位),需在四川省物流公共信息平台(www.scswl.cn)注册,已注册企业(单位)可利用账号、密码登录重点物流项目申报系统,完成网上申报。网络申报系统开启时间为2021年2月3日00:00至2月23日18:00。未注册企业(单位)联系四川省物流公共信息平台(联系人:吴优,联系电话:028—83355503、18782903961)获取登录账号、密码,完成注册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二)书面申报。通过四川省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下载项目申报通知附件,如实填写纸质申报材料。所有申报项目须提供以下纸质申报材料。1.项目申报资料。按照申报资料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如实填写并盖章(详见附件1)。2.项目建议书。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申报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建设背景,项目总体思路和目标,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建成后能发挥的主要物流功能作用(详见附件2)。项目建议书表述清楚、目标明确、措施有效、数据详实,具有可操作性,便于评审查阅和评估考核。3.实证性材料。证实性材料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企业股权关系结构证明文件、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会计事务所审计确认的上年度财务报表等(详见附件3)。4.资料装订要求。纸质申报材料按项目申报表、项目建议书、实证性材料等顺序装订成册(一律胶装,不使用非纸类封皮和胶套)并编制目录,A4纸双面打印,页码用阿拉伯数字统一连续编排。纸质申报材料与网络申报内容不一致和未按要求填写、装订纸质申报材料的项目视为无效申报。五、资料报送征集项目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26日18:00,不接收逾期报送的材料。(一)市(州)项目的报送方式。属市(州)的项目,申报企业(单位)向属地口岸物流主管部门申请并完成项目网络、纸质申报后,由市(州)口岸物流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电子、纸质材料)进行审查,对审查合格的项目签署同意推荐意见,汇总后以正式推荐文件(含附件4《四川省现代物流业规划建设项目(2021-2023年)》申报汇总表及Excel电子表)方式(一式2份)集中报送至四川省人民政府口岸与物流办公室,同时报送装订后的企业(单位)项目申报资料各2份,市(州)物流主管部门设立文件(1份)、市(含区、县)物流业发展规划等各1份。本办不接受面向市(州)征集项目的企业(单位)直接报送申报材料。(二)省级项目的报送方式。申报省级重大、重点物流项目的企业(单位)完成项目网络、纸质申报后,请将项目申报纸质材料以正式文件(含项目汇总表及Excel电子表)方式(一式2份)直接报送至四川省人民政府口岸与物流办公室。六、项目储备项目申报后,四川省人民政府口岸与物流办公室将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对项目进行第三方复核审查和评审,按程序选取确定为《四川省现代物流业规划建设项目(2021—2023年)》储备,并以此作为“十四五”推进市(州)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建设和省级重大、重点物流项目建设的主要考核内容。分年度结合全省物流业发展实际和省级财力安排情况,从项目储备库中选取已完成财评的市(州)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和已实施的省级重大、重点物流项目,会同财政部门对项目进行审查,遴选出年度市(州)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和省级重大、重点物流建设项目,按程序报批后争取给予相关政策支持。七、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全省现代物流业发展,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要站在发展物流业是支撑国民经济和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的认识高度,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将文件转发至辖区县(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并指定专职机构专人负责,提供必要的保障措施,确保高质量按时完成项目申报工作。(二)认真填报。各申报企业、单位要结合实际,准确把握通知要求,抓紧时间组织申报,确保不缺项、不遗漏;市(州)口岸物流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严格审查、筛选,按时上报推荐项目。(三)遵守纪律。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单位)自愿申报,做好项目申报管理工作。附件:1.《四川省现代物流业规划建设项目(2021—2023年)》申报资料2.项目建议书3.相关证实性材料4.《四川省现代物流业规划建设项目(2021—2023年)》申报汇总表四川省人民政府口岸与物流办公室 2021年2月3日 (注:相关附件请前往四川省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下载;)